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評鑑執行情形

投資人專區

近年度財務報告

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,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,爰依據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及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之規定,辦理本公司整體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與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,執行單位為本公司財務處。

評估週期每年執行一次
評估期間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
評估範圍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功能性委員會
評估方式內部自評個別董事成員自評內部自評
評估內容評估內容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、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、董事會組成與結構、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、內部控制等。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、董事職責認知、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、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、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、內部控制等。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、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、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、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、內部控制等。
評估標準評估項目之計分方式分為5個評分等級(5極優/非常同意;4優/同意;3中等/普通;2差/不同意;1極差/非常不同意),評估結果依總得分區分為「優於標準」(90(含)~100分)、「符合標準」(80(含)~90分)及「尚待加強」(80分以下)。
評估結果優於標準優於標準優於標準
提報董事會日期112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