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事會多元化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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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多元化政策

依據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 20 條,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:

一、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。
二、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。

本公司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達成情形如下:

管理目標達成情形
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,至少包含一位女性董事達成
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達成

本公司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達成情形如下:

職稱董事長董事董事董事董事董事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獨立董事
姓名聯虹投資(股) 代表人:李文造聯虹投資(股)代表人:李耀中聯虹投資(股)代表人:李耀民郭纘強吳和惠蔡玥晨王玠琛蔡世祿游慶銘
性別
兼任公司員工
年齡41-50
51-60
61以上
獨立董事任期年資3年以下
3年~9年
9年以上
營運判斷能力
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
經營管理能力
危機處理能力
產業知識
國際市場觀
領導能力
決策能力